标题:
[转]我的右边,你的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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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残梦未醒
时间:
2006-2-1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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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里不疼不痒的唱着温岚的《屋顶》,什么事情都不用做。没有思想,没有行为,麻木的躺在沙发上一遍一遍的感受《屋顶》里那对男女的呢喃和温存。茶几上的那本书随意的翻开着,插图里的四个女子张扬着彼此的个性。故事的结局有点意外,游戏风尘的毛纳居然就那样轻易的被婚姻俘虏,陶春如愿得到了婚姻却依然缺少着幸福的感觉,谭艾琳对武岳峰的那个不字出乎我的意料,而黎明朗这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子依然寻觅着幸福的柔软处。
爱情到底是什么?人们寻觅了上千年,依然找不到爱情的归属。有人说,婚姻是张支票,可是往往等你想取的时候,她已经过期;有人说,我不相信爱情,可是我必须靠爱情来维系我的生命;还有人说,爱情没有先来后到,不需要排队等待,只不过爱情也有版权。我说,爱情只是男左女右,我的右边有你,你的左边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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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张支票,可是往往等你想取的时候,她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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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的雪纷纷扬扬的飘着,血液顺着凌乱的掌纹慢慢散开。半掌之处,血液缓缓的顺着手背砸向雪地,渐渐的化成一朵红晕。我用那柄宝剑支撑着身体,一句一字的吐出那三个字:“我……爱……你……”伤痛如尖锐的锥子直刺我的心脏,原来我在潜移默化之中爱上了这个有名无实的夫君,原来男人就是我的江湖。
同样是飘雪的季节,披着霞衣,戴着凤冠,我成了无名山庄的少夫人。塞外的武林人士齐聚无名山庄,举杯相贺。也就从这天开始,我们逍遥派与无名山庄结成了亲家,拉近了彼此的关系。
夫君怜惜着我,我心里清楚,他的彬彬有礼让我负伤了深深的罪而感。婚后的几个月里,人前我们恩爱有加,人后我们彼此分明。入夜了,总是我在床上,他在床下。我们一直有名无实的生活着,所有的一切他为我掩饰的滴水不漏。只是,我始终忘记不了我的师兄。
公公去世的第二天,他推入房门,带着一身的酒气,丧父的悲伤重重的敲落在他的心上。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第一次我看到这个铮铮汉子的眼泪,无声的抽搐让我揪心的痛惜。我转身的那瞬间,他拉住我的手,断断续续的向我诉说着。那夜,我们第一次同床共枕。两人和衣躺着,彻夜未眠,彼此的心里存着自己的念头。也就是那夜开始,我成了庄主夫人,而庄主开始了复仇生涯。
他开始变得冷峻,脸上的笑容一点点的僵硬在塞外的寒风之中;他开始变得苛刻,对所有的下人严声训斥;他开始变得漠然,除了报仇心里已经无他。只是对我,他尚存着温柔,残余的那点微笑也仅仅在只有我俩的时候悄然绽放,只是如昙花般一闪而过。他开始让我觉得陌生,尽管对我依然是疼爱有加,但我总觉得有什么沉沉的压在他的心头。我看得出来他的眉头越锁越深。
事情的变故让我措手不及,我的公公居然死在我师父的算计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师父的早有预谋,只因为无名山庄是他称霸武林的绊脚石。我日思夜想的师兄也只不过为了掌门的位置对我温存,他原来就是江湖传闻的采花大盗。所有的一切将我的心击的粉碎,我从高峰一下跌入深谷。我开始学会忘记,我销毁了所有和师门有关的东西,废了自己的武学,我用谎言来安抚自己。他对我的疼爱有增而无减,我开始怀疑他的用心,毕竟两个我最深信的男子将我彻底的击垮过。
树叶绿了三回,塞外的风雪吹了三载。我和他在屋外的骚乱中冲出屋外,山庄的一侧是火海一片,熊熊的火焰烧红了天际,积雪在热浪下转化着姿态,
四处逃亡。一个黑影闪过,确切的说是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师兄毁掉了山庄。
风雪里,他和师兄厮杀着。他的剑晃出点点剑花把师兄逼上了绝路,一招七星伴月划破了师兄的衣裳。师兄勉力支持着,散乱着头发,衣着褴褛。我眼前只是匆匆一闪,便落入师兄的手中。师兄掐着我的脖子,用我的生命逼迫他挑断自己的经脉……
再后来,师兄扬长而去,他倒在血泊之中,他的剑插在他的胸口。风雪中我瘫倒在地,握着他的剑身,我用剑滑过自己的喉咙。看鲜血在他身边荡开朵朵红花,我用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一句一字的吐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奈何桥头,孟婆端着汤,“喝吧,喝了就什么都忘了。”我的身体一颤,有汤从碗里溢出,洒落在地上,映出生前他对我的种种好。趁孟婆不留神,我洒了大半的汤汁。我发誓下辈子,我要好好的待这个爱我,却不为我爱的男子。
我带着记忆的碎片,再次堕入红尘,用我的来世去偿还这个今生爱我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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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爱情,可是我必须靠爱情来维系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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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里总有一张冷峻的脸盘在最深处出现,我一次次的抚摸着。可等我想看个仔细的时候,那张脸盘不见了。我隐隐的感觉,那张脸一定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我的心灵深处召唤着我,或许那是我上辈子欠下的债。
18岁那年的一场车祸改变了我的生活。车祸之前,我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富家小姐,车祸之后,我只是个有亿万家产继承权的孤儿。后来有人说我的断掌克死了我的父母,再后来我的生活开始黯淡无关,我开始挥霍我的青春。慢慢地我学会喝酒,开始宿醉,开始不在意世人的眼光。我想我开始成一个算不上乖巧的女生。
爱情是什么?我有娇美的容貌,窈窕的身段,更何况我还是一个亿万家产的继承者。于是身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男生:遮遮掩掩的,不加掩饰的,甜言蜜语的,唯命是从的。于是我开始游戏红尘,也就这样渐渐的我不相信爱情,我相信那些男生爱我的钱比爱我多一点。
你信吗?一个如此不信爱情的人,居然需要靠爱情来维系生命。或许是习惯了他人的蜜语甜言,或许是习惯了周边有人对我呢喃,虽然一切都是虚假的,可是我依然乐于接受。至少我不孤单,我不能让我那颗已经寂寞的心再去感受孤单。
直到那天,他的出现让我如救命稻草一样的依赖着爱情。见到他的那刻,我知道我的爱情到了尽头。他只是一个混混,一个算不上帅甚至于有点丑的混混。所有的人都以为我疯了,我跟上了这个会把摩托开到140的混混。我想这一切都是命吧,或许上辈子我欠了他的。
每次和他巫山云雨之后,我的脑海里就浮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白皑皑的雪地里,鲜血顺着我凌乱的掌纹慢慢散开。半掌之处,血液缓缓的顺着手背砸向雪地,渐渐的化成一朵红晕。一个男人僵死在我的面前,眼神却依然那样的柔情。
后来,画面越来越清晰,我看到僵死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就是我身侧的他。恍惚间,我看到我和他步入喜堂,只是我不是一身白纱,他不是西装革履。脑袋一阵剧烈的疼痛后,我似乎回忆起什么,凌乱的,断断续续的。然而我可以肯定的是,一切与我有关,与他有关。
“你相信命运吗?”我抚摸着那道横亘在我手掌心的纹路,双眼迷离在窗外的海浪声里,“我信。这辈子我就是来还上辈子欠你的爱。”我并没有想要
他的回答,我在清晨自言自语。他翻了身,用手搂着我的身体,懒洋洋的说:“怎么突然想这个了?时间还早,再睡会吧。”十指游走在他的脸盘之上,我梦里的那张脸盘渐渐地清晰开来。我更加笃定,他是我前世的债。
一个星期之后,我没有了爱情,他死在一次车赛中。我唯一仅有的让我半信半疑的爱情就这样轻易的走了。我在陵园里为他挑了一座最好的坟,碑上没有文字,除了他的名字。下葬那天,除了我没有其他人来观礼,在他的坟前我给他烧了洋房,烧了车子,还烧了几个女人。我想上辈子欠的,或者已经还清了,我们应该两不相欠了。
没有他之后的日子,我依旧混迹在各个酒吧和夜总会寻找所谓的爱情。我不信爱情,可是我却需要爱情来维系我的生命。然而从他走后,我不再有激情,爱情没有了,或许我的生命也应该结束了。
我那亿万的家产被我轻易的挥霍了,一部分给了他乡下的家人,一部分捐给了慈善机构。就在满城的报纸刊满关于我捐赠资产的消息的那天,我投身在那一片蔚蓝之中。因为我由始至终相信最美丽的爱情是蓝色的,维系我生命的最华丽的那部分也一定是蓝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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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有先来后到,不需要排队等待,只不过爱情也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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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女友的男朋友,只是我觉得女友和他并不相称。爱上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结局,无非是多了一个恨你的人,也多了一个爱你的人,内疚不过是副作用。我用各种各样的言语来宽慰自己。我开始向女友投石问路:“两个女人会为一个男人决斗吗?”女友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总得有两个男人为她决斗一场,要不这个女人也太没有魅力可言了。可是女人为男人决斗太不只得了,犯不着为爱情搞得头破血流,得不偿失。爱情是有版权限制的。”
正如纸是包不住火的,雪地里是埋不了死人的,我和他的爱情终究还是赤裸裸的摆在女友的面前。女友气急败坏的找我谈话,我言辞闪烁,用手中的零食故作镇定。我刚做好挨骂的准备,他的电话就来了,约我吃饭,让我喊上女友。女友暴躁的拒绝着,摔门而去。
第二天,女友的出现让我们愕然。“怎么?不欢迎?”女友坐下就是一阵狼吞虎咽。女友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我们三个人之间,终于她开口了:“这顿饭我太应该吃了,你们应该谢谢我这个大媒人。”我和他四眼想望,无话可说。“你们倒是说话啊,谢谢总会说吧?”我和他心情复杂的看着她,实在是不知道什么。
“我也太大公无私了,把自己的男朋友就这样拱手让给了女友。你别以为是你帅了我,我告诉你是我先蹬了你的。还有你,也别以为你赢了我,那是我心甘情愿退出的。”我和他都杵在了座位上。看着我们俩的样子,她“噗哧”一声笑开了,接着是三个人的哄然大笑。一场爱情的硝烟就这样淡薄在她最后的那句“你俩必须承认,你们这是暗渡陈仓。”
我总算是明白了,爱情没有先来后到,无需排队等待。两个人恋情的瓦解一定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我不再信他们说的:要爱一个有朋友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等他们不爱了再去享受爱情。爱情面前,人人都是机会主义,只是看你选择继续等待还是横刀夺爱。
我和他的情感在那场饭局后,顺理成章的变得名正言顺起来。只是每次都是我去他那,他从来不在我家过夜,也不给我他家钥匙。两个月后,我终于还是向他摊牌了:“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来你这里?难道你就不能去我那吗?”“我不去你那里第一是因为我认床,第二是因为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下来不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你认床我就不认床了?现在21世纪了,女人也不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我扭头就走。
躺在床上,我在想我们走过的路程。好像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那三个字,没有和我谈过以后。几番的辗转之后,胃部疼的厉害,给他去了电话。半个小时之后,他出现在我面前,把我送进了医院。大夫说我是急性阑尾炎,需要手术。手术安排在第三天,他满脸歉意的告诉我手术那天他不得不去F城谈一笔生意。
第二天,他带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说是他不在的时候就由这个小伙子照
顾我,他争取第二天就回来接我出院。他这看似无懈可击的关心,让他心安理得的去了F城。在女友的陪同下,我被推进了手术室。
他不在的几天里,女友闪电结婚,这个消息让我措手不及。新房墙上结婚照里的女友笑的很甜,似乎她已经抓到幸福的稻草。“你们认识才多久?你就不怕他变心?”我的疑问似乎是多余的,至少对于女友来说是的。女友从抽屉里拿出一份证书,沾沾自喜的说:“领结婚证前,我们去了公证处。他在证书上签了字,保证爱我一辈子,永不变心。”走出那场婚礼之后,我不得不佩服女友的手段。
因为女友的婚礼,我在他回来后提及我们的婚礼,他的回答实在让我难以接受。他说结婚证仅仅是一纸婚书而已,婚礼也只不过是一种形式。我们两个就这样在一起不是很好吗?
思考再三,我决定和他分手,我无法容忍一个不想和我结婚的男人和我生活在一个屋子里。我不可以把我的有限的青春浪费在他的身上,这个爱情的版权归属并不是我的,他爱我胜过于爱他自己。
[center]爱情只是男左女右,我的右边有你,你的左边是我[/center]
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再次遇上他——我中学时代的绯闻男友。昔日同窗的寒暄中,大家杯来杯往着,那段绯闻又被大家不经意的提起,彼此颔首点头,算是问候。这种同窗聚会的场合永远是拉帮结派,旧日的好友两三成群的诉说着离别后的重重,而这样的诉说也不过点到为止罢了。交谈之后,方明白他已经离开自己的城市,去了遥远的北方闯荡江湖,并且有了一个听起来特别响亮的名号——工程师。
聚会之后,我和他莫名的保持联系。一根网线、两台电脑把距离几千公里的我们拉的很久。渐渐的,我们熟悉起来,只是不曾过问彼此的情感生活。那天,从朋友的婚礼上回来,我对他说了那段版权不归我所属的情感,然后双方是长时间的沉默。
两天以后,他说要给我一个爱情,一个版权归属于我的爱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曾经的绯闻变成了现实。也就从他说给我一个爱情的那天开始,我的异地恋情就这样启动了。我们开始乐不思蜀的在两地飞来飞去,有朋友用“空中飞人”来打趣我。只是好像,我飞去他的城市比他飞来我的城市多点。
女友警告我说,电话线是困不住一段爱情的,你应该尽快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其实自己很清楚,我的安全感也在一点点的丢失。女人是以爱为职业,爱一个男人包括爱他的事业和生活状况。于是我决定放弃我在这个城市的一切,去和他胜利会师,我不想去改变一个男人。男人也是一种自然规律,我不可能去违背自然规律,人定胜天毕竟是行不通的。
当我拉着沉重的行李箱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满脸的惊讶足以吓跑一群胆小的女人。我告诉他我不走了,决定同他在这个城市安居。让我难以置信的是,我居然说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个
被我唾骂千万次的传统定论。他没有欢呼雀跃,只是有条不紊的询问我暂时的打算,那神情就好像我仅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而不是以后要做他妻子的人。
在我的坚持下,他替我找了一间房子,虽然不大,可是干净。安顿下来之后,我们共进晚餐。在酒精的催化下,我坚持要他对我说:“我爱你。”“我不想说,怪肉麻的。”左右不是的表情堆在他的脸上。“爱都爱了,有什么肉麻的?”我瞥了他一眼,一个劲的往嘴里塞东西。我没有想到我在这个城市的第一顿饭结束在这样的气氛里。
一个星期后,他手捧玫瑰敲开了我屋子的门。进门的第一句居然是:“亲爱的,我爱你!”一阵木然后,我不冷不热的问:“你今天怎么不觉得肉麻了?”“爱都爱了,还有什么肉麻的?”他嬉皮笑脸的贴了上来,然后变戏法一样的把一个戒指摆放在我面前,“嫁给我吧。”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太太,他成了我的丈夫。我也傻傻的问过他,爱是什么?他的回答很淡,我却记得很深。他说:爱情只是男左女右,我的右边有你,你的左边是我。
作者:
酸奶柠檬
时间:
2006-2-19 18:57
好长啊,看的好累。不过其实每个人心中对爱情的定义都不一样,我只能说,我们的爱情观多多少少已经被现在的文化或情歌并吞了。什么是爱情?爱情已经被妖魔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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