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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站将有“身份证” 六月未备案者将被关闭 [打印本页]

作者: 光陰似健    时间: 2005-5-28 18:46

新浪科技讯 许多人都有过被非法网站“黑”钱的经历,也有人受到过网上虚假信息诱惑上当的,但苦于在虚拟世界中无从查找只好自认倒霉。这种境况即将结束,我国境内网站将有自己的身份证——备案登记号。

  新浪科技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了解到,信息产业部从今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互联网站备案登记工作,全国各省市的通信管理局和数十万网站参加了这项行动。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有关人士提醒大家务必注意:到了六月,您的网站如果还没有备案的话,将有可能被责令关闭。今后,公众只要登陆信息产业部的ICP备案系统就可以查看网站是否具有合法身份。

  这次网站备案工作涉及的网站数量多、范围广。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说:“凡是具有独立域名的网站都应该进行备案登记,不但企、事业单位网站要进行备案登记,个人网站也要进行备案登记,我们将通过这次免费的网上备案登记工作对全国的互联网站情况进行一次登记摸底,并以此数据作为研究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策略和相应管理方式的基础。”

  据了解,这次网站备案工作主要由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IDC、ISP及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来承担,但网站主办者必须给与积极的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备案不得开办非经营性网站;互联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否则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网站主办者也可以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www.miibeian.gov.cn自行备案。

  目前,全国的互联网站备案登记工作已到了最后关头,根据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届时仍未备案的网站,将由各地通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关闭。


作者: 小南    时间: 2005-5-28 20:05

谢谢这位健迷提醒,阳光已经在阿宝帮助下,申请好了备案证,只是还没有放到网页上
作者: 吴林    时间: 2005-5-28 21:59

还有这样的事??我的网站咋办咧?
作者: 最后一次1    时间: 2005-5-30 17:42

那就好  那就好   如果阳光关了,那我的"家"就没了
作者: 摆渡苹果    时间: 2005-5-31 20:17

怎么个意思?
跟阳光和我们有关系吗?
作者: 酸奶柠檬    时间: 2005-5-31 20:49

太好了,恭喜了
作者: 墨鱼    时间: 2005-5-31 23:20

新网站.就有这个东西!
作者: abcd204239    时间: 2005-6-30 09:02

我顶!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0 16:43

引用(小南 @ 2005-05-28 20:05:09)
谢谢这位健迷提醒,阳光已经在阿宝帮助下,申请好了备案证,只是还没有放到网页上
[right][snapback]297592[/snapback][/right]



你好小南! 有一事不理解。 请问为什么不把备案证放到网站上面?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尤其是我们论坛的机制在没有完善的阶段,假如以后让一些居心叵测的人钻空子, 恶意的举报,那么我们会很遗憾的!
作者: 小南    时间: 2005-7-11 00:04

引用(lianghy1977 @ 2005-07-10 16:43:31)
引用(小南 @ 2005-05-28 20:05:09)
谢谢这位健迷提醒,阳光已经在阿宝帮助下,申请好了备案证,只是还没有放到网页上
[right][snapback]297592[/snapback][/right]



你好小南! 有一事不理解。 请问为什么不把备案证放到网站上面?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尤其是我们论坛的机制在没有完善的阶段,假如以后让一些居心叵测的人钻空子, 恶意的举报,那么我们会很遗憾的!
[right][snapback]311442[/snapback][/right]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们的备案证已经按照制定的要求安放了,你也可以在网站的首耶看到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1 01:50

引用(小南 @ 2005-07-11 00:04:56)
引用(lianghy1977 @ 2005-07-10 16:43:31)
引用(小南 @ 2005-05-28 20:05:09)
谢谢这位健迷提醒,阳光已经在阿宝帮助下,申请好了备案证,只是还没有放到网页上
[right][snapback]297592[/snapback][/right]



你好小南! 有一事不理解。 请问为什么不把备案证放到网站上面?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尤其是我们论坛的机制在没有完善的阶段,假如以后让一些居心叵测的人钻空子, 恶意的举报,那么我们会很遗憾的!
[right][snapback]311442[/snapback][/right]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们的备案证已经按照制定的要求安放了,你也可以在网站的首耶看到
[right][snapback]311606[/snapback][/right]




现在是2005年7月11日凌晨1:40 分!

正确地ICP 格式应该是网站主页的下方:地域名称-ICP备—**********(编号)号

但是我没有找到!请问哪位朋友看到拉请在这里 发贴转告一下你的路径。。。。。

谢谢!!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1 12:51

!!!!!!!
作者: 有过去的人    时间: 2005-7-11 23:48

我的QQ是64291839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2 00:28

引用(lianghy1977 @ 2005-07-11 01:50:03)
引用(小南 @ 2005-07-11 00:04:56)
引用(lianghy1977 @ 2005-07-10 16:43:31)
引用(小南 @ 2005-05-28 20:05:09)
谢谢这位健迷提醒,阳光已经在阿宝帮助下,申请好了备案证,只是还没有放到网页上
[right][snapback]297592[/snapback][/right]



你好小南! 有一事不理解。 请问为什么不把备案证放到网站上面?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尤其是我们论坛的机制在没有完善的阶段,假如以后让一些居心叵测的人钻空子, 恶意的举报,那么我们会很遗憾的!
[right][snapback]311442[/snapback][/right]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们的备案证已经按照制定的要求安放了,你也可以在网站的首耶看到
[right][snapback]311606[/snapback][/right]




现在是2005年7月11日凌晨1:40 分!

正确地ICP 格式应该是网站主页的下方:地域名称-ICP备—**********(编号)号

但是我没有找到!请问哪位朋友看到拉请在这里 发贴转告一下你的路径。。。。。

谢谢!!
[right][snapback]311618[/snapback][/right]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3 16:01

怎么! 难道没有一个会员看到吗?还是。。。。。。。。
作者: 四牛    时间: 2005-7-13 19:44

很重要吗~无聊的哼哼叽叽~
作者: 墨鱼    时间: 2005-7-13 21:50

旧的现在也有呀
新的也有写了!!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4 18:02

引用(四牛 @ 2005-07-13 19:44:11)
很重要吗~无聊的哼哼叽叽~
[right][snapback]312645[/snapback][/right]



不管重要与否。 难道我们没有权利与资格来问问题吗?你如果知道就告诉我们, 如果不知道就请不要你所谓的无聊的哼哼叽叽!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4 18:03

引用(墨鱼 @ 2005-07-13 21:50:38)
旧的现在也有呀
新的也有写了!!
[right][snapback]312721[/snapback][/right]



请问路径?
作者: 四牛    时间: 2005-7-14 20:02

哎为什么现在不知趣的人那么多啊  我要是在一个地方那么不受欢迎 早就该哪去哪了~
作者: 有过去的人    时间: 2005-7-14 23:04

四牛妹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脸皮厚的哪管你这些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5 01:16

引用(四牛 @ 2005-07-14 20:02:46)
哎为什么现在不知趣的人那么多啊  我要是在一个地方那么不受欢迎 早就该哪去哪了~
[right][snapback]313118[/snapback][/right]



请问在这里受欢迎与不受欢迎的标准是什么?你的发言与这

份发贴得主题有何关系?
作者: lianghy1977    时间: 2005-7-15 01:21

引用(有过去的人 @ 2005-07-14 23:04:01)
四牛妹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脸皮厚的哪管你这些
[right][snapback]313196[/snapback][/right]



难道你把所有关心论坛情况的会员都认为是脸皮厚的人吗?

也同样问你, 你的发言与这份帖子的主题有关系吗?
作者: 四牛    时间: 2005-7-15 12:23

也不知道谁捣乱  俺建议要封ID也先封SB的~
作者: 有过去的人    时间: 2005-7-15 12:26

是~

老子愿意赔本买卖

同归于尽了~
作者: davids    时间: 2005-7-15 12:50

斑马,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要在这里专门搞些小孩子的事,心烦!!
作者: 有过去的人    时间: 2005-7-15 13:21

你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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